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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专家:关键监管职能

imtoken网址 2023-01-17 10:59:28

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专家建议

重点监管虚拟货币的功能和用途

近日,深圳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违法活动的风险提​​示》,称近期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导致虚拟货币投机活动升温,部分违法活动有回潮迹象。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一经发现,将按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要求严肃处理。

除深圳外,北京、上海等地也相继发布公告,对辖区内的虚拟货币交易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

“虚拟货币”有哪些风险?为什么打着区块链之名,虚拟货币炒作风起云涌?目前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虚拟货币成为噱头,募集资金用途不明

上海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日表示,将加强监管,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下一步,将对辖区内的虚拟货币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控,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小的则尽早处理,防患于未然。同时提醒投资者不要将区块链技术与虚拟货币混为一谈。虚拟货币发行、融资和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不久前,市场传出“94解禁”的传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公告主要针对这一传闻。

近期,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工商管理部将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坚持“一出现就打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打着虚拟货币名义的骗局。

2017年,一场以网络虚拟货币“亚欧货币”为名的巨大网络传销引起广泛关注。以高回扣、高回报为噱头吸引投资者,本案涉案金额高达40.6亿元,超过4.7万投资者落入陷阱。

今年5月,数字货币钱包TokenStore宣布,由于黑客攻击,系统将全面升级并维护10天。然而,10天后,其应用程序一直无法进行转账、交易等操作。

今年7月,继Token Store之后,全球第二大数字货币钱包PlusToken也崩盘跑路。全世界数百万人失去了一切,涉及数千亿美元。

随着区块链不断引起社会关注,一些不法分子最近也开始出手了。

前不久,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发布紧急提醒:太原市发生“区块链诈骗”,部分群众受骗虚拟货币的功能,财产损失巨大。据报道,犯罪分子伪装成区块链投资专家,是“数字货币”、“区块链”和“金融创新”项目的内部人员,依托互联网虚拟货币的功能,通过聊天工具、交友平台、休闲论坛等方式,推广虚拟货币。 、虚拟资产等非法金融资产,煽动广大投资者抓住机会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太原警方提醒,区块链诈骗有以下套路:一是宣称“区块链”、“去中心化”、“开源代码”等技术为自有虚拟货币的技术架构;二是捏造故事,设计模型吸引投资人的目光;三是利益相关者欺诈特征明显,具有多种违法犯罪特征;第四,交易平台服务器放在海外,在国内作弊,在海外数钱,提前做好逃跑准备。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少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之所以会借助区块链再次炒作虚拟货币,是因为区块链最早以形式为人所知比特币。

“比特币设计的初衷是想成为一种货币,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它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作为一种货币,它需要满足几个基本条件,一是价值要稳定,二是要被广泛接受,三是服务于流通领域。现在的比特币作为货币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比特币根本就不是货币。”刘少军说。

“这些虚拟货币实际上是一种向公众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相当于发行股票。比如现在虚拟货币一般都会发布白皮书,声称有一个项目,号召人们对这个项目进行投资。不是以购买股票的形式,而是以购买虚拟货币的形式。组织或机构发行虚拟货币,然后让投资者购买这些虚拟货币,但出售虚拟货币的钱很可能已经被拿走了,然后才允许买家互相买卖。”刘少军说。 .

刘少军认为,此类行为属于非法公开发行证券,很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犯罪或犯罪行为。 “发行这些虚拟货币的人,并没有把大家投入的钱用来实际做事,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用公众投入的钱做了什么,还不确定。”

虚拟货币名不副实,不能作为货币发挥作用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备法定赔偿等货币属性和强制性的,与货币的法律地位是等价的,不能也不应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

刘少军认为,目前一些打着区块链名义推广的虚拟货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 “法律层面所说的虚拟货币,主要是指网络游戏中的游戏货币,包括Q币等货币,属于虚拟货币。现在一些所谓的虚拟货币被炒作,更准确的名称应该是被称为‘数字货币’。货币’,但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货币,只是打着数字货币的名义,也可以被称为非法的‘数字货币’。”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学院院长李爱军表示,货币必须具备五种功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存储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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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基本的功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为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公共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因此,我国可作为价值计量和流通手段的货币只能是人民币,其他货币,包括虚拟货币,如果作为价值计量和流通手段,都是违法行为。本质上是假钞。”李爱军说。

据刘少军介绍,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结算虚拟货币,使中国没有虚拟货币的交易市场。不过,虽然中国没有结算市场,但虚拟货币可能会选择在海外结算,因为虚拟货币依附于互联网,可以在任何国家进行结算。 “通过在国外网站上建立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供人们进行交易,将会更加难以管理。”

刘少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国内也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暗中为虚拟货币提供结算服务。这种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目前,正规支付结算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结算渠道,但非正规机构仍可秘密提供结算服务。即使清理了非正规机构,也有一部分人可能会选择出国进行类似的行为。

层层加大整改力度,发挥重点监管职能

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大了对虚拟货币的清理整顿力度。

2018年,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五部门发布《风险提示》防止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指出近期一些打着“金融创新”和“区块链”旗号的不法分子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等方式吸收资金。资产”和“数字资产”,侵犯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将区块链概念大肆炒作非法集资、传销、诈骗。

上述风险提示指出,这些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网络性和跨界性明显。依托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风险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上是为国内居民开展活动,远程控制违法活动的实施。其次,它具有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利用热点概念炒作,编造各种“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平台”进行宣传,声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回报高,风险低”,具有较高的业绩。强烈的妄想。三是存在各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入”(从炒币升值中获利)和“动态收入”(从线下开发中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资金,引诱投资者和发展人才加盟,不断扩大资金池。 ,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近日,北京警方破获非法数字货币交易所BISS诈骗案,抓获数十名犯罪嫌疑人。

此外,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全国共关闭新发现的6家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7批次技术处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03家;机构方面,关闭支付账户近万个;微信平台关闭了近300个宣传营销小程序和公众号。

李爱军认为,根据目前的情况,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重点防止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取代人民币的功能,通过虚拟货币从事非法活动,即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虚拟货币的功能和用途。

“从货币的客体形式来看,重要的是要注意虚拟货币是否用作货币,而不是仅仅关注它是否是伪造和变造的人民币。可以说,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使货币功能的物体,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李爱军说。

李爱军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相关规定,虚拟货币的发行人和使用人都有被伪造、变造人民币、持有和使用伪造货币的风险。 .

“只要以代码形式呈现的虚拟货币作为货币,其性质就相当于我们现实世界中的假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制裁。”李爱军说。

我们的记者杜晓,我们的实习生杨美杰